關閉
0
0 件商品
總計NT$ 0
前往結帳
會員登入
驗證碼
忘記密碼?
建立專屬帳號
2022 12 - 09

「供公眾建築物」必須規定施工

室內裝修審查

我要開店,不管甚麼店都是「供公眾建築物」嗎?

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定義:
建築法第5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,為供公眾工作、營業、居住、遊覽、娛樂、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,其範圍如下;同一建築物供二種以上不同之用途使用時,應依各該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按本範圍認定。(內政部令  99.03.03.台內營字第0990801045號 )

相關法令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:
https://is.gd/90cKEv

--------------------

我的店是要做裝潢還是裝修?範圍怎麼界定?

依建築法規定:
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,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、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,其檢查簽證結果應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。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,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。

相關法令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參考建築法第77-2條:
https://is.gd/YKaPc1

--------------------

要去哪裡找合法的廠商施工、申請呢?

可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:
https://cloudbm.cpami.gov.tw/CPTL/cpt0602m.do

--------------------

回上一頁